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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高扬如皋长寿品牌建设的主旋律

——来自市长寿研究会“建功新时代”的报道(三)

【乐章之三】指导如皋长寿研究会把依法养老、尊法爱老、普法惠老作为长寿研究的重要主题,在法治轨道上建设“健康老龄社会”和“健康如皋”,已经成为推进“长寿如皋”深层次研究的优先选择。

2014年8月,《长寿探秘》杂志刊发了《浅谈尊老养老的政府责任》一文,作者是我市首届长寿研究会会长刘桂江、秘书长吴希林。文中写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尊老养老责任渐显突出,从国家到各级人民政府都将尊老养老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如皋1986年就成立了老龄工作机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法律形式将政府列为尊老养老的责任主体,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有了坚实的基础。”《长寿探秘》对这一研究成果的及时推出,直接指导如皋长寿研究会在第二个10年长寿研究把依法养老、尊法爱老、普法惠老作为长寿研究的重要主题,并推进如皋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建设“健康老龄社会”和“健康如皋”。

响应《长寿探秘》的指导,市长寿研究会会员杨旭明的研究成果——《学好用好〈老年法〉 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发表于2014年10月的《长寿探秘》;市长寿研究会两任秘书长吴希林、朱俊合作的研究成果——《对依法养老与以德养老的思考》,发表于2020年9月的《长寿探秘》。

在《长寿探秘》与我市长寿研究会研究成果的双重指导下,市普法办把老龄工作机构列入“普法成员单位”,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将老龄事业纳入地方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法律形式将政府列为尊老养老的责任主体并予以年终考核,进而使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有了坚实的基础。

延伸这样的依法尊老养老实践,2016年,市人民法院将如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更设为覆盖如皋全市的“家事法庭”;2017年,我市如城街道司法所率先在全国成立首家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法暖黄昏”工作站;2018年7月5日,中央电视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夕阳红》栏目,对成立一年后的如城街道司法所的全国首家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法暖黄昏”工作站的工作情况予以专题报道,全面推介了我市依法养老、尊法爱老、普法惠老,在法治轨道上建设“健康老龄社会”和“健康如皋”的成功经验。在“四五普法”、“五五普法”期间,我市两次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在“六五普法”期间,除如皋地方媒体,《南通日报》《江苏法制报》与《中国社会报》等地市、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先后对如皋普法工作与高龄长寿老人权益保障相结合而结出的丰硕成果与典型经验给予了重点报道。

“八五普法”开局之际,如皋市长寿研究会资深会员对如皋市“普法惠民”文化品牌展开研究,以13154字的篇幅推出研究成果——《普法带给高龄老人的最大实惠》,并参与南通市司法局举办的“法治文化”大讲坛,收录于如皋市法宣办、司法局出版的《普法与长寿》一书,赢得江苏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的高度肯定与好评。

回首在《长寿探秘》指导下,如皋长寿研究会推进如皋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建设“健康老龄社会”和“健康如皋”的10年理论研究与普法实践,从“一五普法”至“七五普法”,“健康长寿”成为35年普法实践献给如皋老人们的最大实惠,也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如皋城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随着国务院《“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颁布实施,如皋人民有自信、有智慧、有能力,在“八五普法”期间,更好地在法治化轨道上从容处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新“问题”、新“瓶颈”,赓续推进“健康老龄社会”建设和“健康如皋”建设,全面唱响如皋长寿品牌建设的第三乐章。□融媒体记者包国平  通 讯 员佘鸣皋 朱 俊  刘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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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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