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定期发布地方环境状况公报的通知》的规定,现发布2014年度如皋市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2014年,全市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主题,不断强化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积极推进污染治理,着力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继续下降,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事件。
一、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
2014年,全市参与评价的12个监测断面,Ⅲ类水质断面占66.7%,Ⅳ类水质断面占33.3%。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Ⅲ类断面、Ⅳ类断面数没有发生变化,无劣Ⅴ类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
1、饮用水源水。2014年集中式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Ⅲ类、表2和表3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2、地表水。2014年,全市内河地表水水质以贯通全境的如泰运河、通扬运河、如海运河、焦港运河四条主要河流如皋段水质为代表,共设置8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62.5%,Ⅳ类水质断面占比37.5%。各断面均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综合达标率与上年持平。
3、地下水。2014年,全市地下水总体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Ⅳ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4、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4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495万吨。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排放量为6289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含全市各乡镇进入污水处理厂的量)2941.86万吨。
(二)空气环境。
1、城市空气。2014年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指标年均值分别为21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94微克/立方米和6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比为70.1%。
2、酸雨。2014年降水pH均值为5.63,与上年相比下降0.46,酸雨频率较上年上升7.0个百分点。
3、废气和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2014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106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373吨,烟(粉)尘排放量为8296吨,与2013年相比,废气量及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略有增加。
(三)声环境。
2014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和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分别为53.9分贝和64.3分贝,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平均值分别为59.9分贝和51.6分贝。与上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昼间)变好,功能区噪声略有好转,道路交通噪声质量(昼间)总体无明显变化。
1、区域环境噪声。2014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总体平均为53.9分贝,总体平均等级为三级(一般)。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9分贝,测点超标率与上年持平。
2、道路交通噪声。2014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4.3分贝,强度等级为一级(好)。与上年相比上升了0.1分贝,超标路长比例与上年相比下降了32.5个百分点,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无明显变化。
3、功能区噪声。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1.3、1.9分贝。
(四)固体废物。
2014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7.5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90万吨,工业废物综合利用量57.03万吨,处理量为0.09万吨,贮存量0.4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比上年略有增加。到2014年底,全市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22座,实际处理污水量10.74万吨/天,日产生污泥量51.4吨。污泥规范化处置率达到100%。
二、保障措施
1、继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一是基层绿色创建不断深入。2014年,全市申报省级生态村2个,南通市级生态村22个,已通过省、市环保主管部门的考核验收。7所学校分别申请创建省级和市级绿色学校,3个社区分别申请创建省级和市级绿色社区,均已通过验收。
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截至目前,我市332个村(居)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达到“环境整洁村”和一星级“康居乡村”以上标准。104个规划布点村庄通过南通市二星级“康居乡村”验收,其中47个二星级“康居乡村”规划布点村庄已获南通命名;如城街道顾庄村、长江镇(如皋港区)长青社区被评为“江苏最美乡村”;磨头镇新港社区、白蒲镇蒲西社区、东陈镇山河社区成为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三是严格生态红线管控。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全市共有省级生态红线8块,南通市级生态红线7块,分别占国土面积的16.21%和6.08%。出台了《如皋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如皋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如皋市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要求及保护措施》、《如皋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名录及其管控责任分解》等配套管控政策措施。
2、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根据南通市政府和如皋市政府签订的《如皋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14年我市具体存量消减任务分别为585吨、100吨、477吨和46吨。
3、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如皋港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已完成,目前已投入试运行,运行情况稳定;如皋恒发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已完成土建,目前正在安装设施;如皋同源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4.8万吨/日)前期准备已经基本就绪,搬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如城街道东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和如城西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万吨吨/日)均已建成投运。通过实施连片整治项目,我市累计建成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台(套)及其配套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550吨/天;建成畜禽粪便处理中心4处,新增处理能力270吨/天。如皋港区新增10公里污水管网。首批16家印染企业提标(中水回用)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其中12家已经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第二批9家印染企业提标改造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4、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如皋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了2014-2017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有效保证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修改完善了《如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了演练,实时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全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前期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长江镇(如皋港区)与华电签订了合作协议,新建华电如皋热电联产项目。皋城热电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新增一套双碱法脱硫装置,安装了在线监控仪,现已投入正常运行。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6家重点企业VOC治理工程已建成投入运行,对如皋港新材料化工园区大气污染较重的化工企业实施停产治理。落实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把机动车年审关,对符合淘汰条件的机动车坚决予以淘汰。划定城区“黄标车”禁行区,完善了禁行区电子监控系统。出台了《如皋市黄标车提前报废奖补办法》。继续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成立由监察局、农委、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五个督查组,及时处置秸秆焚烧行为。
5、持续开展化工园区专项整治。按照我省沿海地区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的要求,全市制定化工园区专项整治方案,并通过省化治办组织的专家评审,取得省化治办、省经信委和省环保厅的审批。按照化工园区专项整治方案,对存在严重环境问题的19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改。
6、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2014年,环保部门共审批各类环境影响文件306份;完成1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区外13家电镀企业中,9家与开发区金属表面园签订了入园协议,其他原址关闭或转产;在环保“亮剑行动”中,57家废塑料造粒加工户被取缔;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起,其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9份,罚款340万元;完成排污费征收1250万元;全年获得各类环境监测数据15582个。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